学 科
| 生物学
| 主讲课程(门)
| 主讲1门核心课程,或讲授核心课程、全校性课程2门以上。本科教学质量评价良好以上。(申报研究员不作要求)
| 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(名)
| ≥2届/3名
| 负责 A类项目数
| 2项以上。另外研究员年经费要求30万以上。
| 为第一、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:
①列入 SCI
②列入 EI
| ①≥6篇(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),其中IF≥3论文二篇以上。
申报研究员SCI论文≥8篇(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),其中IF≥5论文一篇以上。
| 本学科高影响因子 /高被引频次期刊论文篇数或SCI影响因子总量要求
| 校内人员申报论文总IF≥10。
校外人员申报总IF≥25,其中至少一篇IF≥10。
注:IF≥10的学术论文1篇抵5篇,IF≥5的论文1篇抵3篇,IF≥3的论文1篇抵2篇。(IF≥5的论文含并列第一,或并列通讯作者)。
| 为第一、通讯作者发表国内一级论文数
|
| 出版著作教材数(个人 10万字以上)
| 主、(副)编出版教材省部级以上教材[url=]抵[/url]SCI论文1篇。(个人10万字以上)
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个人10万字抵SCI论文1篇,但最多抵2篇。
| 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以上奖项数:
①国家级奖
②省部一等奖
③省部二等奖
⑤国家发明专利
| ①或②或③1项;或2项国家发明专利(其中1项为第一发明人);未获奖增加SCI论文2篇。
超额的1项国家发明专利(第一发明人)可抵SCI论文1篇,最多抵2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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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拟订副教授(副研究员)任职条件
学 科
| 生物学
| 主讲课程(门)
| 参讲核心课程、或主讲全校性课程1门。本科教学质量评价良好以上。(申报副研究员不作要求)
| 负责:
①A类项目
②B类项目
主参(前3位):
③A类项目
④B类项目
| 负责B类1项以上或主参(排前3)A类项目1项以上。主持A类项目优先排序。
申报副研究员:负责A类项目1项。
| 为第一、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:
①列入SCI
②列入EI
③国内一级
| ①≥3篇(第一作者)。
申报副研究员SCI论文≥4篇(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)
校内人员总IF≥5。
校外人员论文总IF≥10,其中至少一篇IF≥5论文。
注:IF≥10的学术论文1篇抵5篇,IF≥5的论文1篇抵3篇,IF≥3的论文1篇抵2篇。(IF≥5的论文含并列第一,或并列通讯作者)。
| 出版著作教材数(个人5万字以上)
| 主、(副)编出版教材省部级以上教材抵SCI论文1篇。(个人10万字以上)
| 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以上奖项数:
①国家级奖
②省部一等奖
③省部二等奖
⑤国家发明专利
| ①1或②1或③1(前3位)或⑤1(第一发明人),未获奖增加SCI论文1篇。
每项专利(第一发明人)可抵SCI论文1篇,申报副教授最多抵1篇。
| 注:以上任职条件必须先满足学校相关文件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要求
做出突出成绩者,论文要求酌情放宽,由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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